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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600549):厦门钨业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2023-05-18 21:59:17来源: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底价为6,000万元;公司下属公司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底价为389万元。

? 因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能确定,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集中资源,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决定退出房地产业务。为逐步实现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滕王阁”)拟因企施策,对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股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

根据转让计划的推进进展,厦门滕王阁拟对其所持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滕物业”)所持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滕物业”)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前述成都滕王阁(及其子公司)所欠厦门滕王阁的债务,由受让方以“加入债务”的方式一次性向厦门滕王阁全额归还。

鉴于成都滕王阁和成滕物业具有相关性,两个主体在酒店管理、车位管理、会所租赁等方面存在多重紧密的联系。同时,成都滕王阁开发的项目存在部分资产尚未处置,为此,厦门滕王阁所持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转让与厦滕物业所持成滕物业100%股权的转让将是一揽子交易。即受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的同时,必须同步受让成滕物业100%股权;反之,受让成滕物业100%股权的同时,必须同步受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

为推进本次交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致同”)和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兴”),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成都滕王阁、成滕物业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成都滕王阁的股权价值为5,983.63万元(人民币,下同),成滕物业的股权价值为389万元。按照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原则,成都滕王阁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6,000万元,成滕物业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389万元。上述挂牌拟通过公开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战略剥离,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挂牌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参考,符合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和其他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审议的相关交易属于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三、交易标的及转让方案

(一) 标的一: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1.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一为厦门滕王阁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一”)。目标股权一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在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可以依法转让。

2. 成都滕王阁基本情况

(1) 成都滕王阁概况

成都滕王阁成立于2002年5月28日,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3,000万元。

成都滕王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管理、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矿产品的批发、零售(国家专控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厦门滕王阁持有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000万元。

成都滕王阁持有都江堰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滕王阁”)100%股权。都江堰滕王阁成立于2010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5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矿产品(不含煤炭)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成都滕王阁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厦门滕王阁3,000万元3,000万元100%
合计3,000万元3,000万元100%
(3) 成都滕王阁主要财务信息

成都滕王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5,569.8545,651.12
负债总额37,428.0237,533.20
净资产8,141.838,117.91
项目2022年1-12月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2,912.96811.36
利润总额409.35-31.82
净利润262.21-23.91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未经审计
注:上表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4) 成都滕王阁的业务经营情况

成都滕王阁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不动产租赁收入。为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成都滕王阁于2019年6月以三、四期商铺作抵押向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银行”)贷款,截至公告日贷款余额为1.95亿元。

成都滕王阁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成都鹭岛国际社区项目,已于2012年6月交房。都江堰滕王阁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鹭岛青城山项目,已于 2016年3月底交房。

(5) 成都滕王阁审计和评估情况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致同和福建中兴已受托分别负责审计和评估工作(审计和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22)第351C025245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编号为“闽中兴评字(2023)第YH20002-1号”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审计和评估的结论,成都滕王阁经审计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7,718.19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983.63万元,减值1,734.56万元,减值率22.47%。

资产评估汇总表(母公司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流动资产17,594.52374.40-17,220.12-97.87
2非流动资产27,832.3242,711.5814,879.2653.46
2.1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净额2,000.00--2,000.00-100.00
2.2投资性房地产净额23,990.8741,541.3217,550.4573.15
2.3固定资产净额1,492.82822.15-670.67-44.93
2.4递延所得税资产348.63348.10-0.53-0.15
3资产总计45,426.8443,085.98-2,340.86-5.15
4流动负债19,708.6519,102.35-606.30-3.08
5非流动负债18,000.0018,000.000.00
6负债总计37,708.6537,102.35-606.30-1.61
7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7,718.195,983.63-1,734.56-22.47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成都滕王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983.63万元。前述评估已通过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备案。

3. 股权转让方案及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与厦滕物业所持成滕物业 100%股权的转让为一揽子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采用网络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竞价。

(2) 挂牌底价

依据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目标股权一价值为 5,983.63万元,按照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6,000万元。

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不得要求修改《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

(3) 债务处理

成都滕王阁及子公司都江堰滕王阁尚欠厦门滕王阁的债务包括评估基准日债务及新增债务(合称“关联债务”),具体如下:

评估基准日债务: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对厦门滕王阁所负有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关联债务”)本息合计为 204,425,777.80 元,其中成都滕王阁尚欠厦门滕王阁

144,377,281.65元,都江堰滕王阁尚欠厦门滕王阁的债务金额本息合计为60,048,496.15元。受让方在受让目标股权一的同时,以“加入债务”的方式向厦门滕王阁全额归还成都滕王阁所欠厦门滕王阁的关联债务。

新增债务:即过渡期间内厦门滕王阁向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提供资金支持的本金及该等资金本金自实际提供日起产生的利息,以及评估基准日债务项下未结债务本金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产生的利息。前述利息按厦门滕王阁与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既有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截至2023年4月底,前述新增债务约为2,547万元。

上述债务清偿后,成都滕王阁、都江堰滕王阁和受让方对厦门滕王阁不再负有其他任何债务清偿的义务。

(4) 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 根据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③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主要支付条款

合同总价款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与关联债务清偿款两部分。股权转让价款为受让方就受让目标股权的最终报价金额,关联债务清偿款含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及新增债务清偿款。

① 对于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金额,并由交易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交割完毕反馈函》及《股权转让合同》(原件)后的 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款全额转付给转让方。

B.分期付款: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合计的 30%(简称“首付款”)。交易中心在收到厦门滕王阁和受让方签署的《交割完毕反馈函》及《股权转让合同》(原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付款转付给厦门滕王阁。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由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向厦门滕王阁支付;在支付该笔款项时,受让方应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向厦门滕王阁支付利息。为保证该笔款项的支付,受让方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提供与剩余款项及一年期利息之和金额相等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付款期限届满即应无条件支付)。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付款,受让方在报名竞买时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及清偿债务保证金等额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和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

②对于新增债务清偿款,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

(6) 交割

交割日为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事项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通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资料移交等。

(7) 过渡期间损益处理

目标股权一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益,由厦门滕王阁按照其持有的成都滕王阁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成都滕王阁自交割日所在月份第一天及之后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有的比例享有和承担。

(8) 交割后特殊事项

除《股权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就向受让方及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料清单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等已披露信息所展现或涵盖的成都滕王阁及项目以往及今后的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风险、项目拆迁安置风险、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风险、项目销售风险及保修和维护责任,以及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瑕疵担保、缔约过失、违约、侵权、赔偿、补偿或补充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和风险,下同),厦门滕王阁均无须向任何人承担。

若自交割之日起 1年内,发现因厦门滕王阁违反《股权转让合同》第 1.5条的约定,故意隐瞒对转让标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从而导致成都滕王阁实际损失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受让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30日内向厦门滕王阁提出,经厦门滕王阁确认后,厦门滕王阁按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该等损失,否则厦门滕王阁不再承担。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促使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不得继续使用厦门滕王阁名下的字号、商标、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厦门滕王阁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受让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名称变更。

(9) 税费

目标股权一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厦门滕王阁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保证金

竞买人按交易中心公告要求缴纳竞买目标股权一的竞价保证金及清偿债务保证金。如果受让方竞得目标股权一后未能按期签订符合要求的《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发生竞买规则或《股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有权没收上述保证金的情形,厦门滕王阁有权全额没收受让方支付的上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11)主要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厦门滕王阁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厦门滕王阁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与股权竞价保证金及清偿债务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中心未能向厦门滕王阁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或其他款项的,视为受让方逾期支付。

厦门滕王阁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及成都滕王阁完成交割手续或受让方逾期办理股权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2)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自厦门滕王阁和受让方双方签订且受让方按《股权转让合同》要求提供银行保函后即告生效。

4. 目标股权一转让的其他安排

(1)目标股权一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变动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2)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同意权

根据成都滕王阁与泸州银行于2019年6月14日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约定,成都滕王阁进行股权变动时,须事先征得泸州银行书面同意或就债权的实现作出令泸州银行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因此就本次目标股权一转让,成都滕王阁拟向泸州银行发函征求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二) 标的二: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1.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二为厦滕物业所持有的成滕物业 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二”)。目标股权二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在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可以依法转让。

2. 成滕物业基本情况

(1) 成滕物业概况

成滕物业成立于2004年8月17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外双楠鹭岛路33号,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游泳池管理服务、咖啡厅、洗衣服务、房屋经纪;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水电安装;商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花卉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养老服务;健身服务;场地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厦滕物业持有成滕物业100%股权。

(2) 成滕物业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厦滕物业300万元300万元100%
合计300万元300万元100%
(3) 成滕物业的财务信息

成滕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478.581,533.87
负债总额1,270.911,695.44
净资产207.66-161.56
项目2022年1-12月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4,917.631,205.00
利润总额18.07-492.59
净利润20.55-369.23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未经审计
注:上表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4) 成滕物业业务经营情况

成滕物业主要服务于鹭岛国际社区、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一期,成滕物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物业服务收入。

(5) 成滕物业对外投资情况

成滕物业设立了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成滕物业分公司”),设立时间为2019年1月9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路16号8栋附101号。成滕物业分公司主要负责管理中铁鹭岛艺术城一期项目。

成滕物业持有都江堰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物业”)100%股权,成立于2014年6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5号,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物业主要负责都江堰滕王阁位于都江堰鹭岛青城山项目的物业服务。

成滕物业持有成都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原石滩”)100%股权,成都原石滩成立于2008年6月25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外双楠鹭岛路32号,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原石滩主要通过租赁成都滕王阁位于都江堰鹭岛青城山项目的会所为业主等提供酒店服务。

(6) 成滕物业审计和评估情况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致同和福建中兴已受托分别负责审计和评估工作(审计和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22)第351C025208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编号为“闽中兴评字(2023)第YH20002-7号”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审计和评估的结论,成滕物业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85.90万元,评估值为389.00万元,增值203.10万元,增值率109.25%。

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成滕物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89.00万元。前述评估已通过福建省国资委备案。

3. 成滕物业股权转让方案及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与厦门滕王阁所持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转让为一揽子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在交易中心公开进行,采用网络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竞价。

(2) 挂牌底价

依据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目标股权二价值为389.00万元,按照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389.00万元。

(3) 股权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 根据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③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主要支付条款

受让方支付至交易中心的股权竞价保证金等额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因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在挂牌转让的同时,厦门滕王阁拟同步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厦滕物业100%股权,且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未纳入厦滕物业100%股权转让的标的范围,故厦滕物业就本次股权转让获得的收入及支出的费用均由厦门滕王阁享有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款、期间损益、税费以及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第6.2条规定需由厦滕物业承担的损失等。受让方应与厦门滕王阁结算上述款项。

(5) 关联债权

成滕物业借予厦滕物业或厦门滕王阁而形成的关联债权,若在完成成滕物业的移交后2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清的,由厦门滕王阁向成滕物业清偿未还款项。

(6) 交割

交割日为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事项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通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资料移交等。

(7) 过渡期间损益处理

目标股权二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益,由厦滕物业按照转让前持有的成滕物业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成滕物业自交割日所在月份第一天及之后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有的成滕物业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8) 交割后特殊事项

除《股权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就向受让方及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料清单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等已披露信息所展现或涵盖的成滕物业以往及今后的责任和风险,厦滕物业均无须向任何人承担。

若自交割之日起1年内,发现因厦滕物业违反《股权转让合同》第1.5条的约定,故意隐瞒对转让标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或有风险事项”),从而导致成滕物业承担实际损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受让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向厦滕物业提出,经厦滕物业确认后,厦滕物业按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该等损失,否则厦滕物业不再承担。

鉴于成都滕王阁开发的鹭岛国际社区1期和2期均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解除与成滕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同时随着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受让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而欲终止与成滕物业签署的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使得成滕物业继续为鹭岛国际社区和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由此很可能产生大量的人员冗余。综合考虑服务于鹭岛国际社区和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的物业人员数量,成滕物业计提6,267,372.68元包干费用,用于该类人员的安置。股权转让完成后,如成滕物业与职工产生任何争议的,厦滕物业无须再另行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9) 无形资产相关约定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促使成滕物业不得继续使用厦滕物业及厦门滕王阁名下的字号、商标、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厦滕物业或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受让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成滕物业名称变更。

(10)税费

目标股权二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厦滕物业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1)保证金

竞买人按交易中心公告要求缴纳竞买目标股权二的竞价保证金。如果受让方竞得目标股权二后未能按期签订符合要求的《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发生竞买规则或《股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有权没收上述保证金的情形,厦滕物业有权全额没收受让方支付的上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12)主要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厦滕物业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厦滕物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与股权竞价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中心未能向厦滕物业支付目标股权二转让价款或其他款项的,视为受让方逾期支付。

厦滕物业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及成滕物业完成交割手续或受让方逾期办理股权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3)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一经各方签订即告生效。

4. 目标股权二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变动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成都滕王阁以及成滕物业 100%的股权,目的在于集中公司资源,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转让为承债式转让,清偿成都滕王阁所负厦门滕王阁全部债务作为本次转让的交易条件。公司不存在为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因此最终能否成交及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

五、授权事项

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上述转让方案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决定具体挂牌事宜、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若本次挂牌转让在交易中心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处置。

六、风险提示

根据成都滕王阁与泸州银行的约定,成都滕王阁进行股权变动时,须事先征得泸州银行书面同意或就债权的实现作出令泸州银行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

由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成都滕王阁评估报告;

4.成都滕王阁审计报告;

5. 转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6. 成都滕王阁股权转让合同;

7.成滕物业评估报告;

8.成滕物业审计报告;

9. 转让成滕物业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0. 成滕物业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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